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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温家宝总理的上访信
作者: 冯寄宁 | 2010年05月21日 09:57 | 栏目: 一般分类(981) 点击 | (16) 评论 | 本文地址: http://fengjining.blshe.com/post/4177/548474
温总理:通过我家两代人这26年的上访,我深深体会到老百姓的上访艰难。我申诉的问题,事实请楚,是经过中共中央文件清楚规定应解决的问题。而申诉了26年得不到解决!如果此问题在西安市还是得不到解决,我只有加入常住北京的上访队伍了。
尊敬的温家宝总理:您好!
我给您写信是反映两个问题:
第一;我爷爷叫冯钦哉,原国民党二级陆军上将、1948年任华北剿总付司今,1949年随总司令付作义将军起义。后任北京市政协委员。1958年被划为右派,1959年因“历史反革命”问题被西安市公安局在北京逮捕,押到西安、关入监狱。尽管中共中央1978年55号文件明确规定:“右派帽子摘除后、同时摘掉“历史反革命”的帽子”。但由于西安市各相关部门“相互推诿”、我家两代人反映了26年了,“反革命”问题还是一直得不到解决。(见后附证据1)

此是中发[1978]55号文件第八页(政策明确)
第二:2005年1月10日、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31号令。我觉得各级领导部门应按此“信访条例”执行了吧!实不然、在我上访的过程中、感觉上至中央部门下至西安市各级组织大部都不执行“信访条例”,使该条例形同虚设。
一:简单向您陈述第一个问题!
(1)上访的起始
1980年我爷爷的右派问题被民革北京市委下发“关于改正冯钦哉同志右派问题的决定”平反。该文件说:“根据中共中央[1978]55号文件精神,复查了冯钦哉的问题。冯系起义将领,历史问题应既往不咎,一九五八年被划为右派系属错划,现决定予以改正、恢复政治名誉,撤消当时的一切处分”。我们全家当时认为一切问题都解决了!(见后附证据2)

民革北京市委给冯钦哉改正右派的决定
可想不到1983年全国最后一次以工代干转干,我们公司上报主管局合乎条件4个人、唯有我被涮下来了、没批。我百思不得其解?后来才知道“是政审不合格”,知情人告知:你爷爷的“反革命”问题没解决!凡是成年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有一套严格的政审制度。这个政审制度会使冯钦哉的后代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入党、参军、转干、公务员招考、升职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。何况中国的政策多变,现在老百姓都说胡温政权是开明盛世,但谁也说不清那一代领导人再搞极左,我家后辈还可能被“清理出阶级队伍,关进牛棚”,这些我是亲身经历过的。我母亲胡宜秋为了不给后代造成影响,1984年向西安市公安局提出要求为我祖父冯钦哉的“历史反革命”平反,公安局让找检察院、相互推诿,我母亲向民革反映(我母亲是民革妇女组的)民革把信转到西安市委统战部,西安市委统战部把信转到检察院。1986年6月5曰西安市检察院来信通知:“胡宜秋:你的来信我们己于86年6月5日转给市公安局处理,希你直接和他们联系。致.发文编号:408。西安市人民检察院。(见后附证据3)

西安市检察院给我母亲申诉的回函1986年6月5日
(2)西安市公安局认为“民革的平反文件不算数,必须由共产党平反才行。”?
当我母亲拿着检察院的通知和北京市民革“关于改正冯钦哉右派问题的决定”找到西安市公安局时、西安市公安局认为民革的平反文件不算数,必须由共产党平反才行。
为此我多次上北京上访
北京市民革答复说:“冯钦哉是民革划的右派,按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应是民革给冯钦哉平反右派”。
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答复说:“北京市民革平反右派的文件(包括冯钦哉)都是报到北京市委统战部批准的”。
(3)根据中共中央[1978]55号文件精神,我反映的问题30年前就应解决
2007年3月5日我在西安市档案馆找到了中共中央[1978]55号文件。中共中央通知“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”该方案第七页“若干政策问题”第五条规定:“原属起义投诚人员,如因其是右派问题而戴上历史反革命帽子的,应在摘掉右派帽子的同时摘掉其历史反革命帽子,仍按起义投诚人员对待”。
1958年冯钦哉被捕押到西安、关到监狱。我父亲冯希勃问西安市公安局说:冯钦哉是起义军人、当年傅作义与共产党签订“北平和平解放问题协议”规定:“起义人员、一律不咎既往”。公安局答复:协议是事实,但冯钦哉有了右派新罪行,就要新老罪行一块算。
按当年公安局的答复,26年前这个问题也应解决了。
(4)尽管中共中央文件很明确,但各相关部门还在互相推诿
拿到中共中央[1978]55号文件后,即向西安市公安局申诉要求为冯钦哉“历史反革命”平反,3月20日西安市公安局“信访告知单”答复:请到相关部门反映。(见后附证据4) 无奈我又向统战部反映,统战部把申诉书转到公安局。公安局又给我一份“信访事项告知单”说:该信访事项不属公安局管辖,应向有关部门反映。(见后附证据5)我取告知单时说:这份申诉书是给统战部的,你应将告知单给统战部。公安局的人讲:人家是上级,我只能给你。我说:统战部把申诉书批转给你们,就应该你们处理。公安局人讲:“你这个问题是落实政策问题,应该市委领导部门牵头搞,不应由我们公安局单独处理”。我再次向统战部递了“申诉书”、统战部把申诉书转到西安市政法委。我去找政法委、法规处王处长说:你爷爷是民主人士,应由统战部管。

拿到中央文件后向西安市公安局申诉的答复

又向西安市委统战申诉、统战部将我的申诉转到公安局后、公安局给的告知单
(5)问题解决不了?再上北京上访!市委秘书长批示!还是解决不了!
无奈、在西安无法解决2007年7月我到北京中央有关部门上访,中共中央办公厅接待的同志讲:你这个问题就是统战部管的事,西安市委统战部可以代表西安市委处理你这个问题。我并向中央有关领导写信反映。给您写的信是2007年10月5日发出的。从收到的回执看,您应该是10月9日收到的。也不知是那封信转下来市委杨秘书长批示了:“统战部处理,信访局协助”。2008年3月我找统战部、办公室管信访的刘瑜同志讲:正处理让等一等。7月我去找、刘瑜让我找市委信访局督察处邓兴军处长,邓处长主办此事。邓开始讲:正办理,让我等一等。后又讲:公安局换处长,换完再办。就这样延缓了一年多,2009年10月邓处长讲:公安局不给办,又让我找统战部。
尽管我的申诉请求事实清楚,符合中共中央[1978]55号文件精神,至此问题还是无法解决。在这几年的上访,看到中共西安市委统战部督促解决这个历史问题时的无能为力。
为此、特向总理反映,请总理在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、关心一下这个26年前就应解决的落实党的政策问题。
二.各级领导机关大部分都不尊守中央文件和“信访条例”
在2007年前、我向中共各级领导曾多次申诉反映有关冯钦哉的历史反革命问题,由于当时此中央文件只发到县团级,而这些领导都高过县团级、应当知道这个政策。也不见那位领导按中央政策把我的申诉批下。可见当时的领导根本不尊守、不执行中央文件。老百姓看不到文件、也不知申诉是否符合政策。
当2007年我拿到文件,该文件很明确、26年前就应解决了。2007年由于西安市各相关部门互相推诿,(信访条例也是2005年5月1日开始执行,文件比较新,各级领导应尊守吧?)我向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写了十几封申诉信。内有11封申诉信是挂号信,大部分还有回执、证明是收到了。(见后附证据6.共3页)



而只有国务院台办给我按“信访条例”回了信。(见证据7)

信访条例是国务院发的,我只列举事实和证据,请总理判断各级领导是否尊守“信访条例”???
温总理:通过我家两代人这26年的上访,我深深体会到老百姓的上访艰难。我申诉的问题,事实请楚,是经过中共中央文件清楚规定应解决的问题。而申诉了26年得不到解决!如果此问题在西安市还是得不到解决,我只有加入常住北京的上访队伍了。
此致
敬礼
冯钦哉的孙子冯寄宁
2010年5月16
日
住址:西安市东大街南柳巷5号
邮编:710001
电话:(029)87288259
后附:证据1.中共中央文件:中发[1978]55号
证据2.民革北京市委“关于改正冯钦哉同志右派问题的决定”
证据3.1986年6月5日“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通知单”及信封
证据4.2007年3月20日西安市公安局“信访告知单”
证据5.2007年5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“信访事项告知单”
证据6.国内挂号函件收据及回执(共三页)
证据7.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信复字[2007]第287号
该信已用挂号信代回执5月17日发给温总理了




